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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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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0月17日讯(记者 杨兵三) 17日,记者从薛城区工商局了解到,为了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品牌企业。2013年薛城区再度拿出500万元,对利用媒体进行品牌宣传的企业,按其广告支出给予一定补助。 据了解,薛城区对于帮助企业创建品牌和名牌方面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近年来大力面向企业开展商标知识宣传,培养企业负责人的商标意识。同时帮助企业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并对有潜力的商标实施重点培育,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记者了解到,薛城区工商局建立了帮助企业完善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质押、投资、侵权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严厉查处,将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目标任务,纳入考核机制。到2015年,薛城区将力争实现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0件以上。 记者另外了解到,薛城区还将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网络等现代化营销手段,对企业参加省、市组织的展销会、博览会等境内外市场开拓活动给予补助。薛城区财政已经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企业营销专项补助资金,针对重点企业及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在央视1套、2套、4套,山东卫视频道、境外知名频道、国内外知名网站、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国内重点报刊进行品牌宣传的,按其广告费支出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区内企业联合打包在新闻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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