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20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朱璐璐) 因不了解123号令要求,今年1月1日至今,济宁市共有17名驾驶员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济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章驾驶,安全出行。 记者发现大部分驾驶员对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准驾车型的政策不了解,“拿到驾驶证后突然放松了下来,驾驶中可能会有些大意。”市民张女士说,有时朋友张口借驾驶证拿去扣分,又不太好拒绝,所以常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民警通知准驾车型被注销。 济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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