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0月20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李艳梅 朱凌云) 说好的买手机赠话费,结果因手机卡与赠送话费的通信运营商信号不兼容,而致话费无法按月返还,经调解,商家为市民李先生新买的手机做了退货处理。 家住牡丹区的市民李先生在城区一家手机店购买一部价格为1298元的手机。购买时,该店营业员宣传说,如果购买该款手机,之后的两年内,每个月可获赠37元话费,当月即可生效。 “当时觉得这个活动挺实惠,这两年获赠的花费就有888元,所以没多考虑就买了。”李先生说,不料买下手机后,营业员承诺的当月即到账的话费并未兑现,无奈找商家讨说法,店方解释称,由于李先生是移动的手机卡,而赠送话费的通信运营商是联通,两者信号不兼容,所以承诺的话费无法返还。 对于商家的说法,李先生不能接受,只好向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12315申诉,其调查得知,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12315工作人员认为,手机店在销售手机时,只向李先生宣传说“买这款手机可赠话费”,却没有讲清楚是哪一种手机卡才可以获得赠送话费,属于消费误导行为。 经过调解,手机店负责人承认是营业员有过错。10月18日,商家免费为李先生办理退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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