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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婚姻证明被收30元“查档费” |
相关负责人:收费人员是新来的,不该收的费用已经退回 | |
- 2013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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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城区婚姻登记处外面是办事大厅,里面(图片左侧)是市民自愿选择的服务窗口。 实习生 朱文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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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温先生因为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准生证),前往历城区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却被收取了30元的“查档费”。据了解,这项费用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被禁止了,为什么又向温先生收取呢?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朱文敏 复印机出故障,32元退了2元 10月15日上午10时许,温先生来到历城区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到达登记处后,温先生向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工作人员问他有没有复印身份证和结婚证,得到否定答复后,这名工作人员让温先生先到里面的窗口复印。 按照其指示,温先生到了里面的房间,“窗口里坐着一个20多岁模样的男工作人员,他让我交32元钱,并且开了个收据,上面写明查档30元、复印2元,因为我还急着办别的事,也没多想就交钱了。”温先生拿到的收据是市面上很容易买到的普通收据,上面盖有某结婚产业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 “因为复印机坏了,他们又退给我2元钱,我自己到楼下复印了结婚证、身份证,然后又根据指引来到外面的窗口,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了我的信息,证明就打出来了,这回上面盖的是婚姻登记处的公章。” “我老公回家跟我说被收了30元钱的查档费,我越想越不对劲,我觉得这钱不应该收。”温先生的妻子高女士觉得这个查档费收得蹊跷,遂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收费人员据称是“临时替岗” 22日上午,记者致电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高新区、长清区的婚姻登记处,均被告知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不收费的。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历城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关于温先生被收取查档费的相关信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一个号码,说是某结婚产业服务中心一位高姓负责人的,让记者向他了解。 据这名高姓负责人介绍,历城区婚姻登记处有一部分是办事大厅,是给市民办理登记等业务的,里面的部分则是市民可自愿选择的服务窗口,办理照相、复印等业务,跟外面的办事窗口不是一回事。温先生15日来办理业务时,收费的工作人员是新来的,因为原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筹备结婚,所以把这名工作人员从资料录入员的岗位调了过来。由于他不了解相关业务,因此错误地收取了温先生30元的查档费。他们已经与温先生联系,并且通过汇款退回了30元钱。 10月22日下午,记者在历城区婚姻登记处看到,二楼大厅外面是办理婚姻登记等业务的窗口,复印、照相等业务都是在里面的窗口办理,里外之间有隔断。 “他们既然是服务窗口,又明知婚姻状况证明不应该在这个窗口办理,就应该让我去正确的窗口办,为什么要收我的钱呢?而且查档费早就不该收了,如果是新来的人,是怎么知道查档费这个名目的呢?这也就是遇到我这个较真儿的了,要是我们不给12345热线打电话,他们会主动退给我吗?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被误收了这笔钱。”温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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