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孙先生来电:2010年在南大街御金台3号楼买的房子,物业是明陆物业。当初交房时我们已经交付了住房维修基金,购房合同上开发商承诺365天内办房产证,直到现在才开始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此时,又让我们补交住房维修基金,办房产证拖延时间,又让我们补交维修基金这合理吗? 烟台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先生:我们和购房业主签的合同的确承诺365天之内办理房产证,在第一次收取维修基金时也是按法定最低标准收取的。可是在2011年4月30号上调住房维修基金,上调后的费用为118元/平方米;我们在小区的每个楼门口张贴了通知希望业主尽快补交费用,由于补交的费用一直没有交齐造成了房产证办理拖延了时间,会尽快为业主办理。
2、市民楚女士来电:我们现在住芝罘区的新世界花园,家中正在装修用电梯运了几袋沙子,物业要罚我们100元;如果不交就12日给我们家停电;之前物业并没有告知我们不可以用电梯送装修材料。这种处罚合理吗? 烟台惠万家物业王经理:电梯是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在业主一入住时我们就会发放电梯使用说明,有些装修材料是可以用电梯运送的,但是泥沙和建筑垃圾不能运会损坏电梯。发现业主运送建筑垃圾我们回及时告知,如果我们多次阻拦未果才会处罚。公共设施需要业主共同维护希望业主能配合我们的工作。
3、市民赵先生来电:我是海信慧园西区的业主,小区业委会非法侵占贪污全体业主的共同财务:小区的广告费,目前小区的广告项目有:电梯可视电视广告,电梯内壁挂广告,WLAN业务,车行门车杆广告,小区饮用水机,以及临时到小区宣传的小广告等等,广告招商情况需要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才可以,我们不但没有参与,连知情权都没有,我们去过物业公司查,想看看这几年的广告费的收益及支出情况,物业公司答复这部分广告费物业根本没有收取,我们也多次询问业委会,都没有得到答复,业委会的账目也从来没有公示过。近一年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一人说了算,我们该如何解决此事?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咨询。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4、市民何女士来电:我是莱山区橡树湾小区业主,该小区电梯经常出现故障,将住户困在电梯内,多次威胁到业主的安全;小区内路灯大部分不亮,楼道内灯光也不亮,给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2008年交房至今一直没有通暖通气,水电也是经常停;物业费一直按照每平方米1.5元收取。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只负责收钱服务却不到位,我们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该问题向莱山区物业主管部门15725358025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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