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秦国玲)22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了解到,日前,潍坊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定,按照专业类别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2800元、3300元、3900元和4500元。这是潍坊首次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日前,潍坊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定,对各级公办中职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按照专业类别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2800元、3300元、3900元和4500元不等,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和校外实习实训支出。 根据《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本标准为,旅游服务类(不含烹饪专业)、财经商贸类、休闲保健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每生每年2800元。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电工电子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专业,每生每年3900元。文化艺术类专业、旅游服务类的烹饪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上述标准中的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标准,仅适用于独立设置的体育、艺术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学校的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执行3300元的标准。 此次制定的基本拨款标准包含了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免学费补助,财政对中等职业学校由补助免学费转换为按专业核拨公用经费。各地原拨款标准高于省定基本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以后年度,省里将适时提高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的公用经费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和校外实习实训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校外实习实训支出主要包括,向企业支付的学生实习实训补贴、为学生购买的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