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李希峰) 记者从日照市医保处获悉,日照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从本月起城镇居民可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缴费时间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 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8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0元,城市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20元。另外,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0元,采用按学制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居民首次参保,需持有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首次参保的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城镇新生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 此外,城市低保对象需同时提供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重度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伤残证明等级不清的,由区县以上残联出具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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