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2日讯(通讯员 袁红梅 记者 王忠才) 近日,邹平县公安局焦桥派出所接到一理发店孙某报警称,早上发现其门面房大门竟然被泼大粪,生意没法做了。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理发店被泼了粪便,通过高清天网查找,发现凌晨3点,有一高个青年人提着一个桶向理发店方向走去,此人非常可疑。经过走访调查,确认作案人是焦桥镇的郭某。 原来,郭某几天前在该理发店理了发,回家后,村里有人与其开玩笑讥笑他的发型,本是玩笑话,郭某却记在心里,决心要报复一下理发店,凌晨向理发店泼粪便以泄心头之气。 办案民警给其讲解法律知识,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郭某也很后悔,上门赔礼道歉,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焦桥派出所给予郭某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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