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住房 效果未必如意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9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的次日,位居涨幅榜首的北京迅速发布7条“升级版”房地产调控政策,包括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从其价格和户型所受到的限制看,商品房所具有的自主定价权和自主设计权不复存在。 在我国5类保障房品种中,限价房所受到的争议很大。因其定价方面的保障房属性和销售方式的商品房属性相交叉,限价房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如果自住型商品住房只是限价房的一个变种,市场效果恐怕会打折扣。 从供地方式上看,因“限房价”给项目利润带来损失,这些地块的热度远不及纯商品房地块,个别甚至有流拍危险。 从面积要求上看,此项措施与此前的“90/70”政策异曲同工。从后者所受到的市场冷遇和最终不了了之的结局看,该项政策的市场前景难免有些暗淡。 从价格上看,对价格的限制就等同于对项目利润的挤压,为保证利润,房地产商更倾向于在生产环节进行成本控制,这给房屋质量带来的隐患不可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看似创新的政策,不仅未能向市场化调控的思路靠拢,反而陷入行政性调控的惯性思维中。这种调节市场的做法,更是在引导预期,很难给供需关系带来实质性改善。(摘编自《中国证券报》,作者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