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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人 |
11月3日至5日报名,11月16日笔试 | |
- 2013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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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4日讯(见习记者 支倩倩) 24日,记者从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3年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日前发布,根据章丘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章丘市委、市政府同意,章丘市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35人,11月3日报名,11月16日笔试。 根据招聘简章,记者发现,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大多都是基层岗位,如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乡镇兽医站、乡镇环保所、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单位岗位,其中,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招聘大户,共有9个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人。 招聘条件主要包括: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不过,记者注意到,35个岗位多数对户籍条件有要求,需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但是各单位为了吸引人才,对于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另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不再享受加分,实行定向招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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