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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涨了100元 |
由每人每月680元上调至780元,本月全部补发到位 | |
- 2013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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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邢振宇 通讯员 高霞) 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章丘市自今年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680元/月调整为780元/月。按照工作安排,截止到10月份,上调的失业保险金全部补发到位。 日前,省人社厅及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大幅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山东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每人每月780元、每人每月730元。此次调整,章丘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每人每月780元。10月份,章丘市人社局共为920人发放失业保险金94.24万元。 此次调整是章丘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7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对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缓解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具有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因为新的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因此已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无须担忧待遇的差额部分,人社部门将在近期陆续予以补发。 据介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主要包括: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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