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王娜 刘俊杰) 上班途中遇事故被撞成植物人,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却已被破产注销。其父母7年奔波,要求赔偿未果后,最后把原用人单位的义务承担人告上法庭。近日,章丘法院经过多次登门调解,最终使其获得15万元的赔偿。 事情发生在2005年10月3日晚上8点多,刚过而立之年的吕翔在上夜班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成了植物人。经过好心人提醒,2008年,吕翔经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经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吕翔的父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经两年多了,吕翔原来的用人单位已经被破产注销。 两位70多岁的老人奔波7年也没有得到赔偿。2012年,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吕翔原用人单位的义务承担人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经过多次劝说没有调解成功,庭长赵太新前后奔赴三次都未能见到被告当事人。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赵太新庭长就利用自己周末休息时间到其家中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法理加人情双管齐下,被告最终同意给予吕翔15万元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