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金改出台26条意见,金融业迎来发展机遇 |
金融业5年内成重要支柱产业 |
| |
- 2013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10月24日讯 (记者 王晏坤 姜宁 通讯员 李永臣) 日前,烟台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金融业成为烟台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17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以上。 据烟台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意见》的制定出台,主要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再结合烟台市实际提出的。 据烟台金融界业内人士介绍,烟台近些年来在金融改革发展方面整体水平不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增强,面向社区、城乡等地域的小微金融机构不多,金融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等一些问题。 “本次《意见》的出台实施,或将改进这些问题,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该业内人士说。 《意见》一共26条,从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强化金融服务经济功能、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水平、营造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五个方面提出多项金融改革发展措施。 措施涉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推动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创新方面,要求提高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能力。 在营造金融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上,烟台市将加强金融工作组织领导,将成立烟台市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驻烟金融管理部门要主动为金融改革发展提建议、当参谋,并做好政策争取落实工作。每年对各县市区金融发展绩效进行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金融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纳入责任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