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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著名商标,烟台34件过初审 |
将公示30天,其中不少都是百姓熟知品牌 | |
- 2013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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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秦雪丽) 近日,山东省工商局网站公布《山东省著名商标初审公告》,全省395件2013年新申报的山东省著名商标通过初审,其中烟台有34件。 公告内容显示:根据《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决定对395件2013年新申报的山东省著名商标进行初审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10月24日—11月22日),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 从公示的名单中,记者看到上榜的烟台企业不在少数,有34家。其中包括诸多市民熟知的企业,比如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黄金冰谷”商标,烟台市南沪食品有限公司的“南沪”商标,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龙大肉食”商标等。 “公示结束后,将会进行认定。”据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被认定的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3年,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山东省著名商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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