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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致人重伤,四名大学生被刑拘 |
朋友聚会本是高兴的事,趁着酒劲闹事代价就大了 | |
- 2013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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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永军 通讯员 张春宝) 10月23日,莱山公安分局瀛洲大街派出所民警办结一起故意伤害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令民警惋惜的是这4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大学生,他们趁着酒劲闹事,并造成他人重伤。 9月中旬的一天,某高校男生王某和范某一行6人到学校周边的餐馆吃饭,菜上得慢,但是酒是现成的,于是4名男生就你一杯我一杯喝了起来。中间,王某、范某去了趟卫生间。 “有人打架啦,快报警啊!”突然有人喊了一句,于是餐馆的人都朝卫生间方向跑去,只见王某、范某和2名男子在卫生间的走廊上厮打起来。 王某、范某的同学看见自己的同伴被欺负,也上前帮忙。不一会儿,警笛声响起,所有的人都停了下来,“出人命啦!”有人喊道,其中一个小伙的头破了,直往外冒血,民警当场拨打120将受伤的小伙送往医院救治,其他当事人被带回派出所作笔录。 民警询问得知,在卫生间方便时,王某突然想起了自己和女朋友的郁闷之事,就抱着范某大哭。俩大老爷们抱在一起,正好让进来上厕所的邢某和杨某看见了。多看了他们几眼,王某就朝邢某吆喝了一句“看什么看,滚!”邢某和杨某不愿意了,于是双方就动了手。 经法医鉴定,邢某颅脑损伤,为重伤。王某、范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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