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 (记者 秦国玲)24日,记者获悉,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潍坊市将试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按照自愿的原则,普高或中职的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过测试可从普高转入中职或是从中职转入普高学习。 22日,省教育厅提出,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将在青岛、潍坊、德州三市开展普高与中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潍坊市试点学校由潍坊市教育行政部门遴选确定,遴选办法由各市制定,试点内容包括课程共享、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四方面。 按照自愿的原则,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过测试可从普通高中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是从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学习。原则上转学应在一年学习后进行,根据学习能力基础转入合适年级,学生在转入学校继续学习两年后成绩合格颁发转入学校毕业证书。转学后学生应按转入学校要求缴纳相关费用,享受转入学校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再缴纳原学校的费用,不再享受原学校的优惠政策。学生转学不得出现重复学籍。 试点学校之间应允许学生互相选修课程,普通高中学生在职业学校修习相关课程获得学分,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可免修普通高中相关选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普通高中修习文化课程获得学分,可免修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文化课程。转学学生在原就读学校修习的文化课程或技能课程学分可计入转入学校学分,免修转入学校相关文化课程或综合实践课程等。 目前潍坊中考生可以兼报普高和职校,但目前普高和职校分属两套不同体系,没有进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先例。24日,记者获悉,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将于月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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