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楼“住改商” 小区变成大杂院 |
房管局:“住改商”明令禁止,但监管难度很大 | |
- 2013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居民区里的一楼民宅和车库,由于租金费用低、客流集中受到不少商家青睐,改造成商店。在给小区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很多市民都反映出租房“住改商”扰民,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明令禁止出租房“住改商”,但实际监管起来存在很多难点。 楼下一排车库 全成了小商店 近日,多位市民反映,小区内用于居住的一楼房屋或车库,被出租后改造成门头房用于经营,而且存在扰民现象。 22日,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出租房“住改商”现象普遍存在。在南湖附近的九州家园小区,十多个一层的车库都被租出去改成了小商店,有的经营水果、有的经营诊所,还有足疗、美容等。 一家按摩店店主说,不少业主在这里买了房子和车库后并不入住,就把车库租给国有企业。一间20多平米的的车库,租金300元左右。“在小区里经营就是图个便宜,而且这个小区人气不错。”该店主说。 九州家园业主张先生说,一些业主出租车库用于经营,未经其他业主同意,“现在小区,像个大杂院”。物业工作人员也表示,业主私自出租车库用于开店,未经他们同意。
多家“小饭桌” 藏身居民楼 在云海小区北头的居民楼区,几乎每栋楼都有八九户出租给“小饭桌”。楼道内、楼梯上、小区门口,都挂满“小饭桌”的广告牌。除了“小饭桌”,还有杂货店、房产中介等。 一位居民介绍,由于小区距离学校近,小区内“小饭桌”生意很火爆,近几年小区有租房子的几乎都租给了开“小饭桌”的。目前小区内一房难求。“一到放学时间,一群小学生往小区里涌,开车都不方便。”居民朱女士说,“小饭桌”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一个‘小饭桌’就有二三十个孩子,很闹腾,有时影响得都没法休息。” 此外,记者在东岳大街铁路家属院、时代佳苑等小区均看到有“住改商”的情况。 尽管很多居民表示“住改商”扰民,但是也有不少人觉得方便了自己,毕竟很多事情不用跑远,在小区里就能解决了。
“住改商”明令禁止 部门说管不过来 泰安市房管局负责房屋租赁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出租房“住改商”。由于不能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办理营业执照,在小区内利用自住房或车库经营的门头房,基本都是无证经营的。 “房管局通过出租房登记备案对房屋出租进行监管,但因为泰安出租房太多,具体出租房屋用途等需要落实,工作量太大,仅靠房管局的力量根本无法全面监管。”工作人员称。 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居民出租房屋多不经过物业,很多小门头房多是开业以后他们才看到,监管难度很大,所以只要周围居民不投诉,他们也不去监管。 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居民将住宅租给“小饭桌”经营使用,使得“小饭桌”在小区内遍布,有的藏在小区深处,很难找到,增加了监管难度。 据了解,《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有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住改商”如果影响到小区其他业主,业主可以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将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