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24日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马敏 周新童) 近日,泰城张先生向质监部门投诉,称其于2013年1月份在泰安某4S店购买的一辆江淮同悦汽车,行驶3300公里后,发动机出现故障,张先生要求4S店给予更换发动机,但4S店不同意。 接到投诉后,12365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4S店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据4S店负责人介绍,该汽车发动机里有个小零件有质量问题,需拆开更换,“零件更换以后,并不影响整个发动机的功能,所以我们没法答应张先生的要求。” 随后,质监工作人员向张先生讲明情况,并建议张先生,如更换后还出现质量问题,可再次投诉,质监部门将追究该4S店的相关责任。 经调解,张先生同意更换零件,4S店工作人员称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双方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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