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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窝“僵尸车”,这下有人管了 |
自10月25日开始,交警部门将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行动 | |
- 2013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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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河夜市附近,一辆黑色“僵尸车”长期占着一个停车位。 本报记者 苑菲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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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于飞) 28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自10月25日-11月25日,交警部门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车辆专项行动,满身尘土、破烂不堪、无人问津的“僵尸车”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扩大,城市停车位资源变得严重不足,但是却有一些车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停放在大街小巷,它们被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这些车辆不仅挤占公共交通资源,增加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长期占道或者占用停车位,“僵尸车”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为此,10月25日-11月25日,交警部门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车辆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市、县两级城区内主次干道(含两侧人行道),特别是未通车的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旧车交易市场等。 “‘僵尸车’也分很多情况,我们要依法分类处置。”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闫庆辉介绍,对于拼装、报废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扣留车辆,予以收缴,依法强制报废。对盗抢等涉案车辆,通过查询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发现车辆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要扣留车辆,并及时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 对涉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通过查询比对车辆信息系统,能够确认为假套牌、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等车辆,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通过电话、信函、登报等方式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同时,在处理时一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应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等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五是对无涉案嫌疑但属于无主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3条规定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 记者调查 “僵尸车”占道,浑身牛皮癣 28日,在芝罘区西大街人行道上,十多辆面包车排成一行,有人在里面做着收售手机及刻印章的生意。 记者注意到,这些面包车的车身上贴满了广告,一部分车是有车牌的,能正常行驶;还有不少车没有车牌,车轮胎都是瘪的,车身也锈迹斑斑。 据附近居民王先生介绍,这些面包车有一部分还能跑,常常看见车主天色晚了就开走,白天再开回来摆摊。但有一部分车常年停在西大街的人行道上,从不见挪窝,成了一个简易的流动摊位。“倒是省房租,不用另外找地方了,可常年在这占着道,太影响通行了。” 霸占停车位,居民很恼火 在西南河夜市舒氏羽毛球馆外,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了一两年了,“刚开始看上去还挺新的,后来慢慢车窗没了,年初着了一次火,车前面也被烧了,一直没人来管。”附近废品回收站的工作人员说,车主不是羽毛球馆的人,却一直在这里占着一个车位。高峰期的时候,来打羽毛球的人还找不到地方停车,可这车主却从来没出现过。 而在新桥红果里居民楼下,停了快一年的一辆黑色轿车也让周边居民很头疼。居民们称,小区本来就是个老小区,停车位有限,这辆前后都有撞击痕迹的轿车停下后就不挪窝了,让他们很恼火,“要是不要了就拖走卖了,要是还要就送去修,这样停在这里算什么?”居民们说。 变成仓库,车底脏得不行 桃花街也有一辆“僵尸车”,停了四五年的一辆面包车,车牌没了,四个轮胎也瘪了,常年挡在居民楼出入口。据居民张女士介绍,这辆车是附近一个邻居的,不开了之后就扔在小区里,车里面放满了破旧的凳子等杂物。记者看到,在车身一侧,还挂满了晾晒的袜子。 居民们说,这辆车已经发动不起来了,近期小区铺路改造的时候用吊车把车吊到了一边。“当时车底下那个灰尘得有厚厚的一层,都脏得不行了。”居民们说,这种“僵尸车”不仅影响了小区的美观,还成了卫生死角,实在让人无奈。 本报记者 苑菲菲 套上假车牌 成了出租车 记者从莱州警方了解到,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黑出租”问题,曾对城区出租车行业进行了摸排调查,最终查获多辆“黑出租”,其中有的“黑出租”,居然是套牌的报废车。 据警方介绍,其中一辆“黑出租”是在莱州市区一网吧门前发现的。这辆车原是2001年11月份在福建登记的出租车,2009年已经报废。据这辆车的当事司机交代,他花了9800多元买下这辆报废车,在私人汽修厂经过改色、安装,花了200元伪造车牌、年检标志以及保险标志后,便在莱州城区冒充正规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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