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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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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民联手,将老人救了出来。 通讯员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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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张国忠 王世利
28日上午10点多,一名79岁的拾荒老太在招远市温泉路与河西路交界处的一处河道中捡拾饮料瓶时,右腿不慎陷入淤泥中。当时天上飘着雨,在民警多次扔救援绳对方都没能抓住的情况下,一名围观男子跳入河道帮忙,几名消防员和民警也一起上前,最终将老人从河里面拔了出来。 捡拾饮料瓶,不慎陷入淤泥 28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在招远市温泉路与河西路交界处的一座桥上,只见桥西停了一辆警车,桥上和河边围满了人。在桥下距离西岸五六米远的河道里,一位身着暗红色棉袄的老人,正靠着一个白色大布包斜躺在地上,右腿深陷在淤泥中。而不远处的河坝上,两名民警正拿着绳子跟老人喊话。 老人所躺的地方是一处河底,虽然表面并没有河水,但十分潮湿。据围观群众介绍,老人是从河东岸走过来的,为了拾取几个矿泉水瓶子陷进了淤泥中。“我当时从温泉路上往西走,到桥边就看到这个老人在河底下转悠,没等过去桥,就听到有人冲桥下喊,靠近一看原来是老人被困住了。”市民王先生说。 车主开车撞死藏獒 保险公司赔4万元 围观市民跳入河底救人 救援民警下到了河边的矮坝上,此时老人仍被困在原地无法动弹。民警几次尝试向老人靠近,可因为淤泥的关系,不敢贸然施救,一直无法成功。随后,民警又将救援绳扔给老人,希望她能将自己捆住,再由大家一起使劲,将老人拉上来,可老人可能是被吓坏了,只是拼命摇头。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天上还下起了蒙蒙细雨,老人此时似乎也有些急了,开始自己动手挖起了淤泥。 此时,一名身着蓝色外套的男子突然从旁边跑了过来,毫不犹豫地跳到河底冲到老人身边。“我扶着你,咱俩一起使劲。”男子立刻搀住老人的上半身,开始救援,但尝试了几次一直没有成功。此时,消防官兵也赶到了现场,3名身材比较瘦小的消防战士,立刻顺着相对比较硬些的地面,冲到了老人身边。最终,几人联手,挖淤泥,拉老人,成功将老人救出,并将老人抬上岸。此时,老人的两只鞋里已经灌满了淤泥,裤子也早已看不出颜色。 好心人叫赵永林,今年57岁了 据了解,陷入淤泥的老人叫连桂英,今年已经79岁了,当时她是从河东岸下到了河底,本来想从西岸回来,没想到陷入了淤泥中。“一脚踩进淤泥,想往回撤已经来不及了,多亏了这么多好心人救我。”老人感激地说。上岸后,老人十分激动,一直从口袋中掏钱,说要买东西感谢大家,但均被消防官兵和民警婉言谢绝了。随后,巡警大队民警开车将老人送到了家中。 记者了解到,第一个冲进淤泥中救人的男子叫赵永林,今年已经57岁了。赵永林说,他当时在岸上看着很着急,天又下了雨,怕雨下大了以后淤泥更软,老人会出危险,他没有多想就跑到了河底。“其实也没啥。”赵永林说,他年轻时曾当过兵,觉得这都是份内的事。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晏坤 通讯员 樊友泉 赵鑫) 对于车撞人的事故,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但若是车撞了狗,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呢?若这狗还是只藏獒,它的身价又该如何鉴定?近日,莱阳市人民法院就对这样一起难点颇多的纠纷作出了判决。 2012年10月23日,车主李先生驾车行至一处厂区门口时,撞到一只藏獒。随后,李先生立即和狗主人将藏獒送到宠物医院救治,可最终这只藏獒因伤势过重死亡。 由于对赔偿的事宜协商未果,狗主人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和车辆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狗主人没对藏獒做出严格看护,并且藏獒的价值也没法认定,不同意赔偿。对此,莱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该藏獒作了42000元的价值认定。 莱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个案子明显属于交通事故,原告对藏獒拥有财产所有权,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合同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藏獒主人应当尽到对宠物的看护义务,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责任比例以10%为宜。 最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莱阳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支付藏獒主人2000元;在商业险内支付藏獒的价值、医疗费、交通费等38874元;共计408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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