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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丈夫治病,父母拿出养老钱 |
妻子王兴梅为高额医药费愁眉不展,本报爱心公社发起“救助张亮”爱心行动 | |
- 2013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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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刘涛) 28日,本报以《无牌渣土车撞碎了夫妻俩的梦》为题,报道了王兴梅与张亮夫妇两人骑车行驶时被无牌渣土车撞伤一事。张亮因伤势严重,被迫截肢,住院二十余天,高额的医药费花光了小两口的所有积蓄。为给张亮治病,王兴梅的父母也帮着到处筹钱,还把养老钱拿出来。 28日是张亮进行二次手术的日子,王兴梅起得很早,心里盘算着要给手术后的丈夫做点什么可口饭菜。手术时间是7点40分,与第一次相比,此次主要是清创缝合,没有太大的风险,然而王兴梅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9点50分,护士推着张亮从手术室里出来,手术很顺利,王兴梅的心也总算踏实了。由于刚做完手术,下午4点,张亮才吃上今天的第一顿饭,王兴梅为了给丈夫补充营养,特意炖了一条鲜鱼。 眼看着丈夫的伤一天比一天好转,王兴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每天除了照顾丈夫,还要为医药费发愁。街坊四邻、亲戚朋友都已借遍了的王兴梅不好意思再张口,但为了丈夫,她又有什么办法。现在王兴梅的父母把自己的养老钱也拿了出来,为女婿治伤。王兴梅虽然将钱攥在手里,但不到万不得已始终不愿花这笔钱。 这些日子,王兴梅一直盼着肇事者能将医药费凑上,哪怕一点也能暂时救急。然而,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辞,至今仅交了5000元。 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事故鉴定结果刚刚出来,有三天的复核期,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三天之后,肇事者还不承担相应责任,他们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滨州信言法律事务所律师彭军表示,双方首先应以交警的行政调节为主,如果对方仍不承担相应费用,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判决结果,强制肇事者执行其应承担的责任。如果肇事方没钱支付,因事故已对受害方造成重伤,肇事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了帮助张亮在医院继续治疗,在2014年齐鲁晚报征订季节来临之际,本报爱心公社特意发起“救助张亮”爱心行动,只要您订阅一份全年180元的齐鲁晚报,本报将从中拿出10元钱用作爱心款捐给张亮。希望广大爱心读者行动起来,搭把手儿帮帮这个家庭。 渣土车撞伤夫妻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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