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9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王海红 吴立行) 近日,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支持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不达标排放企业列入财政扶持“黑名单”等20条政策措施,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促进大气环境改善。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大气污染主要受工业结构偏重、煤炭消耗总量大、机动车燃油质量不高、发展理念有待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措施有待加强等因素影响。 据介绍,我省将重点从三大方面构建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税政策体系:一是研究逐步提高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研究开征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增加企业废气排放成本;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三是从绿色照明、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比重。 在探索建立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上,我省将大力支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激励约束,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列入财政扶持“黑名单”,并将各市县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确定省级环保资金扶持规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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