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董钊) 近日,济南交警部门公布了新增的72处公交专用车道抓拍设备点位。这些电子眼分布在解放路、明湖南路、黑虎泉西路、经十东路、经十路、经十西路、英雄山路、阳光新路、工业南路、经一路、工业北路。 这些路段都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而且是济南市的重点路段,车流量较大;而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的行为,有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交通秩序混乱,而且存在事故隐患。记者同时了解到,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自从2009年3月底向社会公开348处电子眼点位以来,济南交警支队一直在济南交警信息网上不定时公开新设置的电子眼。同时,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抓拍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入系统三天后提供社会查询,市民可以在交警部门的触摸屏上查询,也可以登录济南公安服务在线(http://www.jnga.gov.cn)或济南交警信息网(http://www.jnjj.com),注册之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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