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力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并出台实施意见 |
网上逛商超,货品当日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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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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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王晏坤) 在烟台,到佳世客、振华买东西似乎成为多数市民的购物习惯。你有没有想过何时能够像逛淘宝一样,坐在家里逛本地商超?关键是买的东西当日就能拿到手?告诉你,这事很快就能实现了。 日前,烟台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旨在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在烟台的广泛应用,发挥电子商务的惠民作用。 《意见》表明,烟台将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基地、园区、企业创建活动,逐步走出一条具有烟台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之路。争取到2015年,进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0%。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年交易额过50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达到5家。 为此,烟台将打造一批较高知名度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托生产资料经营企业、专业市场,围绕葡萄酒、果蔬、水产、黄金、化肥、再生资源等产业,打造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交易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业户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网店,推动一批品牌企业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选择振华、永旺等10家大型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网络零售,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实体与虚拟相融合的电子商务零售平台。 更重要的是,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大型第三方零售平台开展“当日达”网络零售配送合作,发展网络总代理、总经销,由专业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推动老字号和土特产经营企业利用淘宝网“特色烟台”平台扩大销售。引导三站市场等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另外,《意见》要求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整合购物、缴费、家政、社保、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实现信息咨询、家政、日用品配送等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该《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市级财政将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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