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王乐伟) 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加强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要求二级以上医院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德州市卫生局将尽快积极落实。 10月25日,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被患者持刀捅伤,这一起故意伤害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医院安保问题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为了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均需按照该意见执行,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意见》明确了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内容,一是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现警医联动,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二是人防队伍建设,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三是物防系统建设,提出了防护器械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险装备的配备要求:四是技防系统建设,包括建立完善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加强重点部位监控等。 “德州将落实《意见》中提到的安保内容,虽然现在没达到标准,但接下来的工作中会积极落实。”德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称。 霾城 29日,市区笼罩在一片雾霾之中,城中的楼房在霾色中失去了原有的层次和色彩。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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