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29日讯(记者 王世腾 通讯员 刘波) 近日,《泰安市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布,根据持续重度污染天气、持续严重污染天气、持续极重污染天气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为保护城市环境,减少空气污染,泰安目前已淘汰746辆黄标车。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最大限度保障空气质量,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环保部门实时发布的各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及重度污染天气预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在持续重度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持续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持续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三种情况下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其中在持续严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根据市政府“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要求,增加公交运力投放,增加发车频次。在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停止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室外作业活动,加大施工工地现场洒水降尘频次,杜绝施工扬尘污染。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当接到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预警时,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应急措施;接到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别在2小时和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市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此外,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提倡大力发展中高级环保型客车、大专特货车,用以全面提高运输装备水平。目前,泰安市已淘汰尾气排量大、浓度高的营运黄标车(黄色环保检验标志机动车)746辆。其中城市公交车累计淘汰127辆,营运载客汽车150辆、营运载货汽车46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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