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徐莹 通讯员 司秀红) 为巩固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莱芜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一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广大患者医疗安全。近期,莱芜市卫生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级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单位包括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检查内容包括医院管理组织与制度的建立情况、医疗执业证照与监督档案管理情况、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邀请医师会诊管理情况、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等18个方面内容。检查工作共分自查、集中检查、督导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今年以来,国家卫计委陆续通报了部分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医疗责任事故频发等系列问题。莱芜市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9月27日,国家卫计委又专门组织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一级医疗机构在方便群众就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环节。此次检查旨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一级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重点解决一级医疗机构在人员资质、执业范围、专业技术流程、院感控制、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这项工作将在12月上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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