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东 张焜 见习记者 杨帆 发出轰鸣声音、速度可超过100km/h的“燃油助力车”,近日频现潍坊街头。通过采访,记者发现这些车辆大量出现在潍坊市场,并且可以分期付款购买,还能进行改装。不过这种车辆一旦出现事故,车主将承担很大责任。警方提醒市民,要防范孩子们私下购买并使用。 危险扰民的“燃油助力车” “爆出你们家的地址晚上我去你家附近不让你睡觉。”10月25日,潍坊贴吧上出现了这样一则消息,一位网友贴出改装过的“燃油助力车”的图片,上面写上“炸死你们”的字样,引来不少网友跟帖,有的网友对此表示不满。有网友说,暑假期间家附近就有人骑这种摩托,晚上11点还被吵得睡不着。也有网友则直接追问,四平路和福寿街路口晚上骑摩托的是不是发帖的网友。 从外形看,网上照片里的车辆,色彩鲜艳,体型小巧,很像是电动车。但是不少市民反映,它比摩托车“还厉害”。 28日晚,市民曹女士驾车在福寿街和东风路路口向西行驶,发现前方车流中有一辆闪着一串小灯的小型“电动”沿着中央隔离护栏逆向行驶。正当她驾车来到这辆“电动”附近时,突然这辆“电动”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随即又是一阵如大货车一般的喇叭声,迅速向前驶去。吓了一跳的曹女士连忙刹车,差点导致后车追尾。“我还以为是电动,没想到是摩托,也没牌照,车上坐着两个小青年。” 近段时间,潍坊的街头也出现不少这种“燃油助力车”,时速并不比普通的机动车慢多数都是一些年轻男子骑,由于不挂牌、速度快,这些车辆在行驶中经常闯红灯、逆行等,而且排气管、喇叭产生的轰鸣声干扰了部分市民的正常休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定位模糊却销量不俗 29日下午,记者来到向阳路福寿街以北路段,在路的西侧有多家销售“燃油助力车”的店铺,虽然铺面积都不大,但是门前基本都摆放着十余辆各式各样的所谓“燃油助力车”。从标价上看,这些所谓的“燃油助力车”价格一般在2500元到3500元不等,根据款式以及发动机排量的不同,价格区间也有变化。而且几乎每家店铺都能提供分期付款,在付完首付以后,月供最低的仅需每99元。“年轻人和学生买的多,一次拿不出这么多钱,分期付款能先跑起来”。 记者在向阳路上走访了4家“燃油助力车”的销售店铺,销售人员均表示这些车跟一般摩托车无异,发动机也都是125CC和150CC的,但却都随车带有“燃油助力车”的手续和证明。有店铺老板表示,他们卖了这么多台,只要带着合格证,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 记者提出看一下所谓的“燃油助力车”手续。随后,该店员拿出一辆助力车的合格证,然而,合格证正面显示的是机动车合格证,背面的具体参数中车辆型号却为助力车,也没有标明车辆的具体排量。店员称,有这个就没事,就算被抓住了,交警也不会拆开检定发动机的规格。就在此时,另一名店员骑着一辆挂有牌照的摩托车返回店中。该店员说,他的车之所以挂牌是因为之前出过一次事故后,被认定为机动车,才不得已去挂了牌。之前一直是当助力车骑,交警只能提醒教育一下,也没别的办法。 在北边的一家店里,记者查看了另一种型号的助力车合格证,依旧没有显示车辆的具体排量。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这名店员说,手续和发动机上的标识都显示48CC,其实是125CC和150CC,速度快的能跑到100公里/小时。如果肯加钱改装话,一千多元就能改装到140甚至150公里/小时。还有很多改装项目可选择,比如说加速器、消声器、喇叭、外壳等等,改装后的车普遍提速要高很多。 “最多的时候一天卖个二十辆不成问题,一个月怎么也能上百辆”。一家销售“燃油助力车”王姓店员说,现在很多在校生和年轻人都喜欢买这种车骑,比电动车拉风,跑的也快,还不用上牌。而另外一家店的一名女老板则表示,春夏两季的销量还算不错,天气冷了一周也就销售十台左右。在走访几家店铺的同时,记者注意到有不少车主骑着自己的燃油助力车前来维修、更换机油等。 据介绍,这些所谓的“燃油助力车”多数产自江苏,也有部分来自广东。 出了事故会按机动车处理 奎文事故中队的民警告诉记者,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发生有关“燃油助力车”的事故。我国国家标准中写明了汽油助力车的四项标准,其中最有标志意义的一项是应能有人力脚踏驱动。可是,如今市面上的所谓“燃油助力车”,几乎见不到有脚踏板的了。“不用人力脚踏驱动,怎么还能‘助力’?” 早在2010年12月6日,国家工信部便已明确将燃油助力车产业归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并发文要求各地抓紧淘汰。2011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的一纸公文,亦明确要求取消各地燃油助力车的生产许可证。 10月初,寿光交警大队曾以非法拼装为由,集中整治改装了排气管、喇叭及灯饰,可以高速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由于多数车辆没有合格证及正规发票,警方当时暂扣了近100辆“燃油助力车”(本报10月18日C02版报道)。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的职权都是依据道交法的相关规定。在路面发现不挂牌的摩托车时,交警都会要求车主拿出出厂合格证及发票,如果合格证上标明是机动车,交警将按机动车相关规定处理。但是,如果合格证上没有标明,警方又无法证明合格证和发票为假的情况下,就无权也无法律依据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但当事故发生后,几乎所有的“燃油助力车”车主都承认,自己的车子是机动车。而事故处理方式及赔偿额度等,一般也都与机动车一样。如果需要鉴定,则需要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对其发动机、合格证等多方面进行查实。 “这种奇特甚至有些别扭的现状应该尽早结束。”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没有足够、明确的法律依据,民警就不能够在路面查纠,擅自处理这些车辆。应尽快从“燃油助力车”的源头进行控制,最起码是销售商。查明车辆的来源、是否真的是合格的、能否进行销售以及完善“燃油助力车”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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