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31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谢兵) 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评选出的26名枣庄市第二批特级教师于日前进入了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基层考察推荐、市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实地考核等程序,最后由市教育局、人社局根据市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征求的反馈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颁发《枣庄市特级教师证书》,实行每届任期五年动态管理,任期内享受特级教师津贴(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下月起享受至任期结束),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据悉,枣庄特级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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