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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小区,竟有俩电费标准 |
原来是开发商二次供电导致,近期将实行统一正常电价 | |
-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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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王伟平) 近日,黄务街道官庄社区的居民反映,他们买了昊佳花园小区二期房子,交房装修时,所有二期居民用电都是1.3元。装修结束后电费却出现了差别,有的收0.55元/度,有的仍收1.3元/度。 4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昊佳花园小区二期。在采访过程中,当记者谈到他们的电价时,居民都议论纷纷。 90号楼的居民刘先生说,昊佳花园小区二期有不少官庄社区旧村改造的回迁户,但大部分业主并非官庄社区的居民。“装修时,所有业主用电每度交1.3元,装修后,官庄社区的老住户给予照顾,电费收0.55元/度;不是官庄社区的原住户,则一直按1.3元/度收费。” 居民张女士说,这种情况持续一年了,“这么贵的电,真是用不起啊!” 电费还能根据是否是原居民而区别收取吗?记者咨询了烟台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二期居民用电属于开发商的二次供电。由于居民们的电费是交给小区物业,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物业。 记者随后试图联系开发商,因开发商原住址发生变迁,办公电话一直未能打通。 就差别电费的事情,记者随后咨询了昊佳花园小区物业。物业的工作人员称,昊佳花园小区的供电属于临时用电,变压器等设备的产权仍在开发商,他们只是按照开发商的委托而收取电费的。 但物业告诉记者,他们正在与供电公司洽谈,准备把小区二期居民用电设备产权移交给供电公司。近期,居民用电将实行正常统一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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