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发布市直机关全面推行公务公交卡的通知,力争 |
城区办公务,全用公务公交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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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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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1月4日讯(记者 张建丽) 日前,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在市直机关全面推行公务公交IC卡制度的通知,力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菏泽城区单位(含城区办事处驻地)办理公务,全部实行公务公交IC卡制度。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使用公务公交卡,自觉乘坐公交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 今年以来,菏泽市委、市政府斥巨资购置、更新市区公交车辆,为市民提供了舒适、便捷、经济、实用的出行条件。前段时间,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等单位相继推行市区办公务实行公交卡制度,社会反响良好。为倡导低碳出行、共建节约型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机关全面推行公务公交IC卡。记者获悉,通知出台后,菏泽市旅游局等多部门积极响应,办理了公务公交卡。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做法,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务公交出行办法,力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菏泽城区单位(含城区办事处驻地)办理公务,全部实行公务公交IC卡。 同时加强用卡管理,既要方便公务出行,又要避免公卡私用,将建立用卡登记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公交IC卡的使用登记和日常管理。市直机关自公交卡实行之日起,除急事、特事外,在市区办公,原则上不再派公车,不再报销城区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领导干部要带头使用公务公交卡,自觉乘坐公交车。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另外,公共汽车公司要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城市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维护好交通秩序,努力将公交车出行打造成菏泽树立机关形象、密切联系群众、展示城市文明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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