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胶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结合胶州市自身实际,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正值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考核的契机,北关社区为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全体计生主任会学习规范内容,会后并组织全体24个村居全面开展流动人口的清查活动,方便更好地服务流动人口。 培训中,北关计生办流管员要求24个村居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簿。可由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流入村级反馈”和“流出村级反馈”信息为基础,按照“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登记”、“流入、流出未婚育龄妇女信息登记”分别建立。各村居可根据自身实际增减内容,每个季度打印一份。 所有村居需建立辖区内所有流入、流出人员基础信息登记卡,并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未婚育龄妇女、男性育龄人员分类装订成册。做好流出人口的清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与外出超过30天未反馈信息的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到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进行登记。要求村居计生主任每季度走访一次流出人员家庭,重点做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走访和联系工作,及时通过电话方式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联系一次,以便了解和掌握流出人员的婚、孕、育和居住等信息。 所有村居按照不漏房、不漏户、不漏人的要求,每月摸底调查辖区内所有房屋和人员居住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入、流出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变动情况等,并及时将信息上报北关计生办。 信息反馈。所有村居自收到北关社区需核查的信息之日起,现孕信息在5日内、未办婚育证明和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信息在10日内核实报北关社区计生办,北关计生办2日内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反馈。 北关社区计生办将组织专门人员每个季度抽查一次村居、企业、门头网点或市场的流动人口,以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准确。 (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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