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新规公布,A级单位最高给予6万元奖励 |
连续两年得C,领导降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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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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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事业单位监督管理难题,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滨州市编办近日公布《滨州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今年将对滨州市20家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试点工作,考核以公益服务效能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结果分A、B、C三等,A级最高可奖6万元,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单位负责人降免职或解聘。 本报通讯员 李正大 高迪 本报记者 王晓霜 考核实行百分制 群众满意度是重要标准 事业单位绩效是指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考核主要以医院、学校、图书馆等事业单位为主,目的是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为核心,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来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有效提高其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对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以公益服务效能考核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通过共性指标、个性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共性指标占40分的权重,个性指标占60分的权重。共性指标包括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社会评价两个部分;个性指标包括主体业务开展情况、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管理运行状况三个部分。 《办法》中特别把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实施考核工作的一个重要尺度和标准,其中社会评价包括职责履行、行政效能、作风效能、作风转变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社会满意程度。同时,还将对获得重大荣誉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分别予以加减分。凡单位综合性工作受到表彰奖励的都可以获得1—3分的加分;相反,单位若在反腐倡廉、社会稳定、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发生问题的实行减分制度,每项最多减3分。 考核结果分三级 连续两年C级将通报批评 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考核结果为A级的事业单位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15%,综合得分不满60分的单位确定为C级,其余的定为B级。整个考核工作分为发布通知、单位自评、实地考核、社会评价、确定等次、结果公示等六个阶段进行。 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的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A级的,按照在职在编人数给予被考核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00人以下的(含100人),按实际人数和600元/人的标准核拨,在职在编人员超过100人的,给予单位6万元定额奖励;颁发“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A级)单位”荣誉奖牌;适当加大机构编制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增其绩效工资总量;在各级各类评先树优中优先推荐。 考核结果当年为C级的,给予单位警告,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降免职或解聘,并调整其领导班子。 试点考核20个单位 400多单位明年全纳入 考核工作由滨州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由专家学者组成,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考核以定期考核为主,一年考核一次。 长期以来,滨州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对滨州市事业单位设立的必要性,以及设立管理运行、提供公益服务情况做了调查,发现一些事业单位存在监管较轻的问题,导致运行不规范、群众不满意、影响社会发展,因此特出台了《滨州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今年将对滨州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中心医院、实验学校、北镇中学等20个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扩大考核范围,明年将实现滨州市400多家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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