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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宝贵,“僵尸车”该让地了 |
本月25日前,若不自行挪走,警方将依法拖走 | |
-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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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对“僵尸车”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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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吕修全
因各种原因,一些车辆长期无人使用,落满灰尘,形似僵尸,被称为“僵尸车”。威海街头、小区内,也有“僵尸车”。目前,交警已着手摸排街头“僵尸车”,已通知部分车主挪走。本月25日前,“僵尸车”车主若不自行挪走腾地,交警将依法拖移。 300米路段,9辆“僵尸车” 4日下午,记者随交警二大队一中队民警走访高区部分路段。 在威海一中、云鹤山庄之间的一条无名路上,约300米路段就停了9辆“僵尸车”,其中6辆没车牌。其中,一辆宝马车漆斑驳脱落,没有车牌,车底杂草丛生,已很久没挪过窝了。一辆丰田车虽然有车牌,但车窗上贴了数张小广告,记者一拉车门,竟开了。路的另一侧,还有一辆类似板房的“车”,四轮瘪气,透过玻璃可见“房”内堆放的全是杂物。一辆车头严重缺损的吉普车四个轮子已不见,车窗半开,车内堆放了渔网、编织袋等杂物。其它几辆车也破旧不堪。 民警走访周边居民、商户,被告知这些车有的已停放好几年了。在新蔡街,同样有5辆“僵尸车”,也都破旧、缺损,大多没有车牌。 “僵尸车”挪窝,挺费劲 10月28日起,交警二大队着手排查辖区“僵尸车”。“这一个多星期就找到了70多辆,有车牌的不到三成。”民警王顺说,“通过车辆信息查询,我们联系了部分车主;实在找不到人就到小区走访,也找到部分车主。现在约有20辆车已被车主挪走了”。 “僵尸车”让民警很头疼,“很多车主的信息已变更,很多车已卖掉但没过户。最头疼的是没车牌,我们总不能撬车找发动机号吧?”4日下午,民警联系当天下午发现的几辆“僵尸车”车主。一辆长城皮卡的车主是宋某,他在电话中称,车早就被卖掉了,“我不管,你们看着办,该报废报废,该拖走拖走。”另一个“僵尸车”车主也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车早卖了。我钱都收了,还管它干么,你们爱咋处理就咋处理,跟我没关系”。 王顺介绍,“僵尸车”多见于旧车交易市场、小型汽修厂周边,这些车要么发生过严重交通事故,要么没过户,“不值得修,也没人买,干脆就扔路边不管了”。 王顺举例说,这一次他们发现一个做白酒批发生意的市民是“僵尸车”大户。很多客户付不起货款,就用旧车顶给他,“他一个人就有6辆旧车,面包车、小货车、轿车都有,卖不出去,停了两三年了。”按旧车上张贴的卖车电话,王顺找到这位市民,对方把车全挪走了,但“对他来说,这些车往哪搁啊”。 “僵尸车”处置,充分尊重私有财产 “僵尸车”也是私有财产,只要车主没违法,他人就无权处置。但随着汽车保有量增加,城市停车位严重不足,“僵尸车”这种私有财产却产生了长期挤占公共交通资源的现实难题。 “僵尸车”还易燃易爆,已成了一个社会问题。日前,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集中整治“僵尸车”。通知规定,整治重点区域是,市、县两级城区内主次干道(含两侧人行道),特别是未通车道路、断头路,以及居民小区、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不含封闭式物业管理的楼盘、小区内道路)。整治重点是,“满身灰尘、破烂不堪、无人问津、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的车辆”。 关于“僵尸车”的具体处置,充分考虑到其私有财产的属性,一般执法程序是,由公安联系“僵尸车”主,对其明确告知,如车有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罚后移走。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要依法拖移至专用停车场。拖移时,应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对拖移前、拖移后车辆进行照相(录像)取证。对拼装、报废车,将扣车并收缴,依法强制报废。对盗抢等涉案车,应扣车并移交办案单位。对涉嫌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通过电话、信函、登报等方式及时通知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处理时应核实情况,对相应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经社会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依法处理。对无涉案嫌疑的无主车,自发布社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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