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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报停咋还交管道维修费 |
物价部门:是省物价局规定,适用于用热分户计量小区 | |
-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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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季前,张店公园街道办事处商园社区进行供热管道改造(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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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汝树 如果今年您家暖气报停了,而供暖公司还要求您交管道维修费,您是否愿意呢?4日,沂源县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对此,市物价局回复称,此项规定是省物价局所制定,是在推进分户计量改革时提出来的,当时市物价局转发此文件,但没有更具体的意见,淄博供暖企业按照省局文件执行,收管道维修费符合规定。 居民: 不用暖了为啥还要交管道维修费 4日,沂源县胜利小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家今年冬天不想用暖气,所以前段时间将暖气报停了,可是供暖公司却还要收取供暖费用的10%,说是管道维修费。 “我今年不在胜利小区里住,所以就想把暖气给停了,没想到不用暖气却还要交费。”小区王先生说,给他们小区供暖的企业是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该公司要求暖气报停的用户需交10%的管道维修费。王先生说,他家如果交暖气费的话,按照面积计算是1300元,那么供暖企业要收取的管道维修费就是130元。 “这笔钱倒也不是很多,但关键是这费用是否合理,我对此存在疑问。”王先生认为,既然他不在这小区住了,不再使用暖气,就不应再收有关供暖的费用了。“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我一个明确的解释,不然这费用我交的不踏实。” 供暖企业: 是按规定收费,不违规 对此,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的收费都是经过县物价局和淄博市物价局同意的,是合理收费。 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刘永堂介绍说,他们是从2012年开始收这项费用的,这个要求也和县物价局反映了,县物价局向淄博市物价局进行了申请,市物价局已经审批通过。 “管道维修费按供暖费用的10%收取,也是按照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收的。”刘永堂说,省物价局2010年170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这项费用的收取上限就是10%。 刘永堂说,公司有自己的成本运算,即使居民不使用暖气了,也要消耗一部分热量,所以才收取这项费用。 市物价局: 建议适当收取,不得超过10% “据我了解,这项管道维修费用并不是所有的小区都收取,有的小区就不收,为何我们小区就要收呢?”王先生质疑说。 对此,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做了更详细的解释,根据鲁价格发〔2010〕170号《关于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已开户正常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的,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否收费。适当收取一定费用的,最高不得超过按面积收费的10%。而这项规定面向的是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民用建筑用户。因为市物价局当时是转发了此文件,并没有再做明确指示,所以按照省里的规定实行是合法的。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王先生所在的小区已经实行用热分户计量,所以适用于我省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相关链接 沂源2/3小区实现 供热分户计量 2011年,我省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市试点推广供热分户计量,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沂源县从2008年已开始实行分户计量改革,是淄博市最早开展供热分户计量改革工作的区县,也是我省最早实行供热计量的区县之一。 据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刘永堂介绍,“沂源县的供热分户计量试点工作是从2008年开始的,当时全县一共安装了267块热计量表,通过这几年的发展,供热分户计量已经非常普遍,现在沂源县有2/3的小区是分户计量。 据介绍,实行热计量最大的好处是节能,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凡是进行外墙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建筑,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后能节省热源在40%左右;有的居民居住在非节能建筑,实行分户计量后能节省热源15%左右。 十二五期间我省 计量改革是重点 分户计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条文中强调需按照规定安装热量计量仪表、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以推动热计量工作实现的必要手段。目的在于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在保证供热质量、改革收费制度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 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是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科学合理地制定供热计量价格,是推行供热计量改革的核心内容。 按照国家四部委要求,从2010年开始,我省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用两年时间,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十二五”期间,我省地级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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