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5日讯(记者 尹明亮) 5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在济南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2012年青少年涉罪比例达到20.5%。 据介绍,2012年,我省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比例同比分别下降0.49%和2.67%,涉罪比例同比分别下降0.64%和8.34%,在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连续五年排名全国第一。不过,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2012年全省青少年犯罪和涉罪比例仍分别高达16.64%和20.5%,犯罪、涉罪青少年的总量仍然较大,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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