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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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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游泳奥运冠军孙杨的“无证驾驶”事件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导致孙杨代言的某汽车品牌也受到牵连。5日,该汽车品牌发表声明称:广告中孙杨并未实际驾车,是通过静态棚拍后,后期剪辑进广告当中的。 据了解,该汽车品牌与孙杨的合作为“产品形象代言”,而非“驾驶者代言”。在代言产品广告中,孙杨驾车的镜头均采用静态拍摄的方式(使用平板拖车移动拍摄)。在整个广告拍摄过程中,孙杨本人从未实际驾驶车辆。 另外,根据该品牌与孙杨的广告合同约定,他们与孙杨的代言合同已于今年9月到期。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我们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如果发布虚假广告,行政部门会予以处罚,在这里想对企业说一声,代言不是演戏。明星代言必须要对商品和服务有了解。对孙杨这不是游戏,你获得了公众尊重,你的荣誉来之不易,如果你代言了虚假广告,损失更大。” (艾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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