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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还酒驾,开的是报废车 |
男子遭到拘留10日、罚款3500元的严厉处罚 | |
- 2013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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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刘志海)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而且开的还是报废车!11月4日,商河一名男子做出如此举动,结果三错并罚,被商河警方处以拘留10日、罚款3500元的严厉处罚。 11月4日,商河男子王某与朋友相约小聚。为了显示自己仗义豪爽,他不顾危险,竟然在酒后执意开车送朋友回家。 4日下午2时20分许,王某驾车行至商河钱岳路小高家附近时,被开展查处酒驾的商河交警拦停。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检测值为7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爽快地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事实,并催促执勤民警赶快对其酒驾行为进行处罚。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他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 “知道自己酒后开车不对,更担心被查出自己是无证驾驶以及机动车报废的情况,所以才催着民警赶紧处罚,好尽快脱身。”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后悔不已,“都怪自己想在朋友面前逞能,更怪自己心里缺少交通安全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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