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宋佳 通讯员 李德胜 刘军) 两个月时间,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烟台市食药监)破获两起特大非法加工经营中药饮片案,其中一个窝点在黄务,一个窝点在海阳,两起案件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自今年7月22日开始,烟台市食药监先后接到海阳、黄务两名市民举报称,在当地发现有进行中药饮片造假的行为,而且规模很大,从事时间较长。接到市民报案,烟台市食药监马上派人蹲守,发现情况基本属实。 8月份在对黄务假药制造窝点进行摸排时,结合了解的情况,稽查支队进行专题案情分析。副支队长朱国南认为,现基本可以确定该作坊经营时间不短,经营中药饮片的数量规模也不会太小,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将是今年发现的第一起较大的中药饮片非法加工经营窝点。 “当时由药械科安排执法人员实施蹲守布控措施,紧密监控进出该窝点的所有人员、车辆。”朱国南说,8月20日,烟台市食药监联合芝罘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环境安全侦查大队进行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窝点共存有中药饮片319个品种3000余公斤、中成药5个品种562盒,中药饮片货值117850.34元,中成药货值93412.00元。 与此同时,稽查人员蹲守两个月时间,9月12日,烟台市食药监联合市区两级公安部门,对海阳一家非法加工经营中药饮片行为的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破获的两起特大非法加工经营中药饮片案,总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两人因非法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活动多年,持续时间长,经营品种多,涉案货值巨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现场>> 无任何经营资质,混充名厂药材 经过部署,今年9月12日,稽查人员会同烟台市公安局、海阳市公安局警务人员对海阳造假窝点实施突击检查。 当时,现场2名工人正在院中用标示为“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中药公司中药饮片专用袋”进行中药饮片“半夏”、“茜草”等中药饮片的分包装。“仓库的架子上满满都是中药饮片,还有些中药饮片堆满一个房间。”执法人员说。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多枚私刻印章,套用“亳州市中药材公司中心经营部”、“亳州市药材总公司质检专用章”等。还发现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生产的“鹿角胶”20盒、山东福胶集团东阿镇阿胶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110盒、四川辅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六神曲”288包等。 由于嫌疑人邢某提供不出上述场所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有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厂方的授权委托书等任何资质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上述物品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调查>> “造假”9年多,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 9月16日,烟台市食药监局正式批准,对邢某涉嫌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组织分装并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依法予以正式立案调查,并对稽查物品依法予以扣押。 稽查执法人员对现场查扣的手写进货记录、记账本等单据进行统计发现,嫌疑人邢某从2004年1月开始“造假”,总涉案货值预计达1000余万元。 当事人邢某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未经批准的场所进行中药饮片分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分装销售的中药饮片为假药。且其从事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及中成药活动多年,持续时间长,经营种类多,涉案货值巨大。并且其生产、储存药品的场所无任何必备设施设备,药品质量无法保证。 “邢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案情重大,涉嫌犯罪。”一位执法人员说,现此案已经移送烟台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头条延伸 冒用大公司品牌 一家人制假售假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宋佳 通讯员 李德胜 刘军) 近日,烟台市食药监局接到举报电话称,芝罘区黄务村西南街有两个中草药加工作坊,每天早晚向药店送货,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摸排查访,捣毁了非法加工经营中药饮片的黑窝点。 今年8月6日,市食药监局接到举报人电话称,芝罘区黄务村西南街有两个中草药加工作坊,执法人员立即对进出该院落的每一个人、每一辆车都严格跟踪落实定位、详细登记记录。 “每天早晨8点,有人用面包车向黄务多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运送药品。”一位执法人员说,涉及到当事人的妻子、女儿以及妻妹,俨然发展成为“家族产业”。 8月20日,执法人员会同芝罘公安分局警务人员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窝点7个房间及露天院中堆放了大量蛇皮袋及塑料袋包装的中药饮片。 执法人员发现,院子内堆放的中草药有的是已经分装好并张贴标识,有的是简单地盛装在蛇皮袋中等待分装。同时在屋内柜子里和桌子上,发现标示有山东福胶集团东阿镇阿胶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濮阳市第三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角胶”等5种中成药品。 了解得知,当事人刘某从2011年1月份,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从菏泽鄄城舜王城中药材市场、亳州中药材市场、山东菏泽泰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三七、地龙、茯苓等众多品种的大包装中药饮片分装成小包装,有的则直接购进中药材粉碎后装袋。 “张贴私自印制的“山东菏泽泰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的中药饮片标签,然后以“山东菏泽泰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烟台东麒药材有限公司”名义向烟台市多家经营使用单位销售。”总涉案货值为2872601.94元,违法所得总计266133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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