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刊记者 刘杭慧
到底是业主挑剔 还是物业不负责任 在小区坐着乘凉聊天时,话题除了穿衣、吃饭、出行等,还有一个我们总会挂在嘴边、出现频率极高的的话题:物业。“我们小区物业光收费什么都不干!”“我们小区东西坏了,物业也不给修”……这样那样的抱怨每天都在充斥着小区居民的生活中。但是,一个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却怎么也无法入了业主的法眼。 当物业公司和业主在这种爱恨交织当中走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我们惊讶地发现,我们的物业管理行业却依然还在蹒跚学步。在吹毛求疵的业主与身份模糊的物管公司之间,看上去近在咫尺的距离,却被这些不绝于耳的抱怨、批评、指责拉长成万水千山。 孙勇恩今年54岁,从搬进芝罘区某小区第四年之后,便开始了和物业长达七年的“拉锯战”,而起因是小区清雪不及时结了冰,造成他出门摔了一跤,物业公司却没有任何赔偿。“我们业主交了物业费,其中就包括小区的卫生清理,当然也包括积雪。”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近七年之久,可是孙勇恩提起来还是很气愤。说起他与物业的“找茬”之战,老孙并不讳言:“我和物业现在见面连招呼都不打。” 与物业关系紧张得像孙勇恩这样的情况毕竟属于少数,但是在与物业公司交流过程中遭遇的不愉快却时有发生。一位从事了二十多年物业管理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很微妙,看似亲近却又像是隔着一层纱。“先埋头干,干出成绩了,大家认可了再和大家打成一片。”说起他的工作,张先生既感慨又骄傲,但却始终不肯向记者透露他的姓名。 据他介绍,他在管理物业时经常让广大业主参与到物业管理中。“要真正结束两者之间的‘战争’,必须理性看待这一社会问题,需要业主共同参与,大家一起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建言献策,不断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比如,可以把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集合”。 业委会频频“难产” 业主有苦难言 在烟台,不少小区都有自己的业委会,但是这业委会的“寿命”却都不长。“最初是因为觉得我们业主必须要团结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就想到要成立业委会。可是没想到实施起来却如此艰难。”芝罘区一小区业委会成员刘女士无奈地说。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仅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也会对物业公司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运作良好的业委会,能够将业主真正团结起来,站在自己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 业委会最初的筹备者们首先要克服的困难,就是如何说服足够多的业主参与。刘女士坦言,这并不是一个顺利的过程,很多问题不断出现。“有的业主不配合,我们去敲门发放意见调查表的时候,他们根本就不开门。有时候物业公司指使保安一次次地撕毁我们张贴的会议情况通告,刚刚贴上的公告在半小时内就会‘不翼而飞’。我们与物业公司打起了对立的‘游击战’。”说起这个过程,刘女士难掩无奈与愤怒。 刘女士所在的小区仅仅是一个缩影。在重重困难之下,不少小区的业委会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业主物业双方 沟通最重要 然而,让人欣慰的事情也在不断出现。今年年初本报曾报道过一则关于老人摔倒,物业公司派人进屋帮扶几十次的新闻。在当今社会,老人在家摔倒甚至去世多日却无人知晓的悲剧接连上演。 面对这种情况,海天名人广场独辟蹊径,为家家户户安装了紧急呼叫按钮。这样即使家中有老人,儿女也能安心上班。而且这一贴心的服务已经持续十年了,这里居住的业主们提起这件事就不住地伸出大拇指,而小区的物业费也没有因为这套系统涨价。“这样的物业和居民关系是和谐的,也是愉快的。”在这里住了多年的业主吕先生说。 采访的最后,张先生希望通过本报提醒读者们:“不可能物业公司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完全合人们的意,能为大部分业主服务的物业就是好物业。”物业公司与业主应该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而不是对立面。作为物业,应尽职尽责,兢兢业业的地为大家服务好,让大多数业主都满意。而作为业主,也应该尊重物业人员,理解他们的辛苦劳动,不能说掏了钱就可以随意支使人。“双方沟通理解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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