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6日讯(记者 高扩) 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鼓励支持政策,这是我省推进金融改革的又一举措。根据通知,小额贷款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0%的限制取消,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上限也由49%提高到51%。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起成立的资格进一步放宽。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前2个年度连续盈利的国内企业或境外机构,拟发起设立注册资本在2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可不受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上限、发起地域、设立家数的限制。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区域,政策也进一步放宽。在设区市某个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连续两个年度分类评级达到Ⅰ级的,允许其经营范围扩大至本市其他区。 小额贷款的限定标准也有所放宽,由此前规定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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