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放在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市住建委作为市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污染程度分级以及重污染天气所要采取的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监测频次和监察力度。采暖期间(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废气排放浓度严重超标(超2013年新标准0.5倍以上)的企业,限产30-50%,限产后仍然严重超标的企业,将报请市政府采取停产治理措施。 密切监控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状况,根据气象状况预测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空气质量状况,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发布预警公告和出行提示,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损害。 市环保局有关科室要逐一进行诊断,锁定超标原因,对症下药,制定实施达标方案,限期解决超标问题。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解决点位污染物同比恶化问题,坚决遏制污染反弹。 本报记者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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