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曹思扬) 6日,青岛市人社局公布第一批11家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企业名单。明年7月1日后,未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变更的单位将不允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据了解,青岛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共有1000余家劳务派遣公司,但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摸底调查发现,按照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地址找过去,近九成都是空地址,有的连电话都没留,只有135家劳务派遣公司在正常开展业务。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无力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今年7月1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而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门槛”。自今年7月1日起,青岛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审批工作,截止到10月底,已有52户企业通过系统申请行政许可,其中21户企业的申请已受理,11家企业已获准许可,其中10家是本地企业,1家是外地驻青企业。 下一步,青岛市人社局将指导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