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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亭贴上不少小广告 |
公共设施维护不能光依靠政府,需要市民主动爱护 | |
- 2013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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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设施是为市民提供共享性服务的基础设施,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硬件系统,如公厕、路灯、绿化带等,关乎市民生活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市区公共设施保养状况总体良好,但仍有路灯、公厕、城市宣传栏等被破坏,影响了城市风貌,给市民生活带来了不便。
文/片 本报记者 王茜茜
现状 >> 路灯公厕宣传栏 遭破坏的真不少 在黄河二路新立河东路附近,一个路灯杆上,离地面十公分处,有一块明显的凹陷。凹陷处已被铁锈腐蚀,还有多处刮擦的痕迹,其中一处刮擦较严重的地方已经破损。记者注意到,路灯杆离着路肩石约五十公分。沿着新立河东路,从黄河二路至黄河四路,多处路灯杆上留有不同程度的刮擦碰撞痕迹。 城市宣传栏作为城市形象的外化,是一个城市容貌的象征。在黄河七路渤海十路附近,一处城市宣传栏玻璃已经被砸破,宣传画不翼而飞,仅剩一个空荡荡的画框竖立在路边。另外,在黄河五路公交站亭的城市形象展示上,被贴上了不少小广告,各种各样的宣传广告覆盖了形象展示画的大部分,非常显眼。 位于黄河四路渤海十五路的市政广场上,一个公厕内,东西侧的墙面上安装了一个灯座,西墙的灯座完好无损,而东墙的灯座上,双孔插口和三孔插口都被烧焦,已经不能使用。在女厕,冲厕水阀的外壳已不见,螺丝裸露在外面。铁壳边缘参差不齐,如果不小心用手碰触,很有可能被划伤。 小区内的休闲广场上,一些设施已经被铁锈腐蚀,甚至有的健身设施已经损坏,不能使用。还有许多地方的路边石被撞坏,绿化带被踏成“小路”。 部门 >> 只有维护的义务 没有实质执法权 对于滨州市公共设施部分遭破坏的情况,市政管理处工程科的工作人员称,公共设施维护由不同的部门分管,如市执法局路灯管理处负责各干道的路灯;园林处负责公路绿化带、公园等;市政管理处则负责道路主干道的排水设施维护、道路状况维护,如下水道井盖更换,人行道损坏及道路非正常开挖;小区里的健身设施、地下管道、绿化等则由小区物业负责。 谈起城市公共设施维护问责机制,工作人员表示只是负责维修维护,并没有实质的执法权,只能尽工作职责。 市民 >> 不能光依靠政府 需大家主动爱护 “前几天骑着车子在黄河八路时,我看到路边有一块防护栏掉在地上了,仔细一看原来是螺丝没了。也不知道谁这么无聊,竟然拿这些螺丝。”市民王女士说,“这些防护栏掉在路边,要是不小心撞上了,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对于城市公共设施维护问题,许多市民表示,需要市民的自我维护意识,自主力比执行力更重要。“公共设施维护不能光依靠政府,这是公共财产,需要大家主动爱护。”一位市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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