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周慧杰 通讯员 司秀红) 为规范诊所依法执业行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2011年以来对辖区内诊所开展了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近日,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辖诊所全部达到了规范化诊所要求,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100%,全面完成了《山东省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方案》规定的“2013年全面完成规范化诊所建设”的工作要求。 目前,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辖区内共有诊所35家,其中口腔诊所4家,普通诊所31家。在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中,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诊所统一发放了规范化诊所申报表、评定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按照规范诊所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验收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诊所,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的诊所,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的同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检查中,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份,处罚单位5家。经过卫生监督员的多次检查和指导,35家诊所均达到了规范化诊所的建设要求,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各诊所授予了“规范化诊所”标牌,并将名单在市卫生监督网站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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