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通讯员 吴多峰)近日,花园学校西邻一培训机构未经我局批准擅自设置大型落地广告牌一块。通过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最终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自行拆除了该广告牌。 前不久,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花园学校附近时,发现在一培训机构门前违规设置大型落地广告牌一块,遂进行了现场勘验,并立即向该广告牌的产权单位下达了限期拆除文书。当事人以投资比较大、临时使用等理由故意拖延,一直未拆除。由于该广告牌没有手续,且严重影响了学生的通行和安全,二大队高度重视,多次安排专人上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执法人员牺牲休息时间连续两天晚上到当事人门店,帮忙想办法、找施工人员,最终感动了当事人,投资一千多元,找来了吊车和施工人员对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当事人说:是你们的工作态度感动了我,我理解和支持你们的工作,学生安全无小事,拆除了广告牌我心里也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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