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7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王海红 蔺如伟)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并在全国率先规定中职学校由补助免学费转换为按专业核拨公用经费。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拨付。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按照专业制定,其中,旅游服务类(不含烹饪专业)、财经商贸类、休闲保健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每生每年2800元;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电工电子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专业,每生每年3900元;文化艺术类专业、旅游服务类的烹饪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据介绍,新标准将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培训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围。学校向企业支付的学生实习实训补贴、为学生购买的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范围。学校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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