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通讯员 李明) 近日,由长清区卫生局牵头,计生委、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在长清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二级医院院长、分管院长,街镇卫生院院长、分管院长,区直站所主要负责人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3年10月份开始,利用一年的时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会上下发了卫生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全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职责进行分工和工作部署,确保集中查办案件,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进行件件调查,实名举报100%反馈,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净化医疗市场。 此次严厉打击的重点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 同时,对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雇用“医托”发布广告节目行骗的违规违法行为,也将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超执业范围行医也是打击重点。未取得医疗、护理及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岗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医疗服务行为,医务人员从事“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的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和打击。 此次活动共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2014年8月结束。活动期间,对跨地区、跨行业的大案、要案,将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受理,依法从速查处,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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