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通讯员 管林建 记者 刘涛) 11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从11月7日0时至11月13日24时,北京将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根据公告,外省、区、市载货汽车不得在北京市五环以内道路行驶,但“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和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还有邮政专用货车除外。上述三种车辆,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每天0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