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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费已清 竟还要收提货费 |
收费本身让消费者不满,还没有发票 | |
- 2013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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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7日讯(记者 马明) 6日,市民马先生的家人从滕州给他寄来一袋物品,当时已经在滕州汽车总站支付了15元的货物运送费用,可当马先生到枣庄汽车总站取货时,车站里的一家金马快递托运处却要马先生再缴纳3元的“提货手续费”。 6日,市民马先生接到家人的电话,家人从滕州给他寄来一袋物品,让他去车站拿。马先生随后便赶到枣庄汽车总站,正好看到从滕州开来的汽车刚停下,马先生上前索要自己的物品,却被告知需要到车站院内的一家金马快递办公室领取。马先生看到自己的物品被人拿走,只能跟着到快递公司领取。 马先生告诉记者,进了快递公司办公室后,一位工作人员登记完信息后,当场拨打了他的电话核实,随后要求马先生交3元的提货手续费。“我的家人在滕州已经交了15元的货运费了,现在为什么还要收钱,而且我是自己来拿货,卸货的时候不给我,为什么非得让来快递公司办公室拿。”马先生说。 6日下午,记者来到枣庄市汽车总站金马快递公司,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有发到汽车总站的货都会送到他们公司,来取货的人都得按要求交提货手续费,至于为什么收取提货手续费,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落地费和电话通知去见人产生的费用,提货费的收取标准按照货物的重量来收取,每件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该工作人员指着办公室内张贴的收费标准告诉记者,他们的收费标准都是通过物价局审批的。 记者见到了前来取货的张先生,他告诉记者,朋友从北京给他发来的货,运费是200元,他来取货的时候被告知需要交40元的提货费。张先生感觉很气愤,他告诉记者,自己来拿货,在车站门口不给,非让来快递公司拿,来了还要交钱,又没有让送货上门,这个“提货费”收的到底是什么钱?给记者看到张先生签完字交完钱后,快递公司给了他一张收据,并非是专用发票,张先生要求开发票,却被告知没有发票,只有收据。 7日,记者联系了枣庄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汽车总站内快递公司收取的提货手续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于这类收费已经放开,不是由物价局审批,不属于物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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